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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第九届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(2021年3月21日截稿)

发布日期:2020-11-23 13:50:13 浏览次数:

  湖北省第九届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(2021年3月21日截稿)(图1)

      湖北省第九届书法篆刻展


  征稿启事


 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为隆重纪念党的百年华诞,深情回顾党的奋斗历史,热情讴歌党的光辉业绩,以书法艺术语言热情礼赞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、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,促进湖北书法艺术繁荣发展,检阅湖北书法近五年最新创作成果。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湖北省书法家协会特举办“永远的旗帜—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”湖北省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。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告如下:


  一、征稿作者范围:


  年满18岁在湖北长期居住、工作或湖北籍在外工作的公民均可投稿。


  二、举办单位:


  主办单位:


 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
 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


  联办单位:


  书法报社


  协办单位:


  仙桃市书法家协会


  三、征稿作品要求:


  1、作品书写健康向上、富有新意的内容。提倡自撰书写内容(艺术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),歌颂中国共产党丰功伟绩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伟大贡献。作品在6尺整张宣纸以内(超过6尺整张宣纸的作品不予评审)。书体不限,只收竖式作品。篆书、草书作品附释文。


  2、可多书体(含篆刻、刻字)同时投稿(最多5件),每种书体限投一件,邮寄时需在外包装明显位置注明书体、件数、地区。同一作者不同书体作品经评审均可入展。


  3、篆刻作品请自行设计并粘贴于横30cm、纵50cm宣纸上,自题签条,印拓4—8方,附边款2方(一式二份,一份用于参展,一份用于编印作品集)。按通知要求,篆刻入展作者寄送原石一方随印屏展出。


  4、册页作品入选比例控制在总数5%以内。


  5、刻字作品先寄作品照片,并附释文,入选后根据通知寄、送原作。


  6、作品请勿装裱(除册页外,送裱件作品不予评审)。


  7、请在作品背后左下角(刻字作品在照片背后)用铅笔楷书标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印章释文、联系地址、电话、邮编。


  8、参评作者必须用真实姓名(因非真实姓名影响作品评选,评委会不负责任)。


  四、征稿方式:


  采用集体送稿与自由投稿相结合。集体送稿的,团体会员应将作品、汇总登记表一并交湖北省书协指定收稿地点。一位作者允许多件作品参加评选,但姓名必须一致,一次性交齐,以利提高评审工作效率。


  五、本次展览不收评审费。


  六、展览评选:


  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进行评审。拟评选出入展作品450件左右,并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30件,评选入选作品100件(作品不展出)。评审由湖北省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主持评审工作。凡入展、入选作者,颁发证书,赠送展览作品集,非湖北省书协会员的作者具备入会资格。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。


  七、本次展览入展作者名单将按照各市州团体会员属地进行公布,请各市州及直属团体会员认真组织、广泛发动。


  八、征稿时间:


  征稿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截止(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)。


  九、入展作品统一装裱,装裱由湖北省书协专项经费出资。展后作品退还作者本人。未入展的作品,限于人力恕不退稿。


  十、展出时间与出版作品集:


  湖北省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于2021年6月份开幕,同时首发《湖北省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》。


  十一、寄、送稿地址:


  地址:湖北省仙桃市黄金大道福星城南门5栋101号集芳园仙桃市书法家协会


  收件人:何霞(女士)收


  邮编:433000


  电话:13597454387;0728-3499555


  凡投稿者视同认可本启事。本启事解释权归湖北省书协。


 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


  2020年11月12日

湖北省第九届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(2021年3月21日截稿)(图2)

  

  说明:本表可以用A4纸自制,填写一律用楷书。一幅作品填写一张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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